徐宝书
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联系我们
网站首页
律师简介
刑事新闻
罪名详解
成功案例
热点刑事案件点评
在线留言
联系我们
周某因开设赌场一案
南京长途汽车东站打黑第一案
最高人民法院院督办江苏打黑第一案
南京市十大发票违法案件
2006年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件
黄某某等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
全国统一业务咨询电话
如果你对我们的服务感兴趣
请拨打咨询热线
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24号402室
邮箱:xubaoshu1898@163.com
当前位置:
首页
>>
成功案例
>>
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轻判,六年徒刑。
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轻判,六年徒刑。
发布时间:2014/11/11 访问人数:2469
2014年1月 盛某因与刘某为了用鱼塘的水浇树苗发生口角。后被人劝开。盛某再次启动水泵,刘某返回并持铁锹拨弄水管,盛某上前阻止。在此过程中,盛某因头被打伤,遂用身体撞击刘某,致其倒地身亡。经律师主持调解,赔偿被害人家属30万元,被害人家属予以谅解。
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盛某六年有期徒刑。
网站首页
|
律师简介
|
刑事新闻
|
罪名详解
|
成功案例
|
刑辩思考
|
在线留言
|
联系我们
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24号402室 电话:13951789334(徐宝书) E_mail:xubaoshu1898@163.com
Copyright(c)2021
苏ICP备11034933号-1
刑事律师网 版本所有
网页设计
:
南京逗点科技